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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通道已开通

日期: 2021-12-23 14:35:47 作者: 赵大华

北京市人民政府开通了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注册审批通道,这也预示着二级消防明年开考大概率施行。二级消防开考在即,小伙伴们可提前了解一下注册事宜:

一、在申请初始注册情况下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

(一)初始注册申请表

(二)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、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

(三)与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,社会保险证明或者人事证明

二、申请注册的人员,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

(一)依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;

(二)受聘于一个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并担任技术负责人、项目负责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;

(三)无本规定第二十三条所列情形 第二十三条

三、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不予注册:

(一)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年龄超过70周岁的;

(二)申请在非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、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,或者两个以上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注册的;

(三)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,或者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,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五年的;

(四)未达到继续教育、执业业绩要求的;

(五)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条违法行为被撤销注册,自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;

(六)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项、第五十六条、第五十七条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,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三年的;

(七)因存在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项、第三项违法执业行为之一被注销注册,自注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一年的;

(八)因违法执业行为受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行政处罚,未履行完毕的。

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注册申请材料后,对申请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出具受理凭证;不予受理的,应当出具不予受理凭证并载明理由。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,逾期不告知的,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。

近日,应急管理部发布二级消防考试推进通知,2021年二级消防首考在即,想了解更多有关二消的考试资讯,欢迎各位考生随时关注乐考网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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